满脸伤痕的比熊犬蜷缩在张女士怀中,那晚小狗被柴犬咬伤的画面她仍历历在目。救治花销接近2万元,柴犬主人至今没有道歉,张女士决定起诉对方,目前法院已立案。
比熊犬被柴犬咬伤 经过救治眼球被摘除 花费两万元
张女士介绍,4月25日晚,她的宠物狗“妞妞”在小区内一处草丛边小便时,同小区另一业主家的柴犬突然冲上前扑咬。“我家小狗是一只一岁半的比熊犬,和柴犬身形差异巨大。小狗左眼眼球当场被咬出,脱落悬挂在眼眶下方,血流不止。”
“我们当时赶忙带着小狗前往医院救治,要求柴犬的主人一起去,但对方却直接离开。”张女士说,因为情况紧急,来不及理论,只好自己先去。小狗在医院经过两次手术救治,最终因伤势过重只得摘除一颗眼球。
事发后,张女士在小区内找到了柴犬的主人,但对方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在一段张女士和对方理论的视频中,柴犬主人起初承认是自家的狗咬了张女士的狗,后来又称不清楚,让张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由于事发现场的监控损坏未能拍到事情经过,张女士找到了当晚小区里另一个监控拍到的柴犬画面。“从视频里能明显看到,那天柴犬的牵引绳有3米多,按照规定,犬类牵引绳不能超过2米。”张女士说,此外,她还了解到,柴犬属于烈性犬,按照西安市规定不允许在小区内饲养。
“后来我们走访小区业主,很多人都反映这只柴犬性格比较暴躁,容易和其他狗发生冲突的,2022年时还咬伤过小区里的一只泰迪犬,缝了30多针。”张女士说,针对违规养烈性犬的事情,5月5日,她向所在辖区的镐京大道派出所报了警。“当时让柴犬主人出示养犬证,她拿出的是一只豆柴的证件,跟实际饲养不符,而且证件早已过期。”
狗狗主人起诉对方 长安法院已立案
西安将柴犬列为烈性犬 城镇居民居住区等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
5月18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了张女士所住的小区。张女士的比熊犬“妞妞”精神萎靡,全身毛发因为手术治疗被全部剪去,脸部有多条疤痕,左眼眼球被摘除。“自从上次被咬伤后,小狗精神受到了刺激,处于大小便失禁的状态,只能每天穿着纸尿裤。”张女士说。
张女士提供了柴犬主人的电话,记者拨打后未能接通。随后记者又致电小区物业,工作人员表示,4月25日发生宠物犬撕咬事件后,物业及时上报了社区,并对柴犬主人进行了提醒,但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,无法对其进行强制措施,具体还需要限养办等单位介入处理。
记者查询到,2019年,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曾针对柴犬办证问题进行说明,其中将柴犬列为烈性犬。
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中指出,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。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、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文物古迹保护区、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;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。
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;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的,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。申请养犬的个人、单位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。未经登记,不得养犬。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。
张女士说,“妞妞”的救治花费了近2万元,但柴犬主人不仅没有赔偿,甚至至今没有道歉,这让她无法接受,只能向法院起诉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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