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8日,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求助,称丈夫李某在喝醉后持刀砍死了自己的宠物狗柯基,并出言威胁如果她敢动也砍死她。该女子表示十分害怕,希望与李某离婚,但对方一家人不同意离婚。
该女子通过微博账号“姬颜baby”发文称,其宠物狗“皮皮”一岁八个月,2023年5月1日被丈夫李某在室内打死。她称,李某首先勒了皮皮的脖子,此后拿着刀砍皮皮,并称如果她敢动也砍死她。该女子称,她要求对方就家暴、砍死宠物狗等行为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。
5月29日,澎湃新闻从郓城县宣传部获悉,目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,相关部门已介入,如果女方需要,妇联会为女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关于女子是否遭受家暴,目前公安机关仍在调查中。
对于前述事件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如果上述男子通过虐杀动物方式胁迫女方,实质上是一种恐吓、威胁行为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“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”的规定,该男子或将面临行政拘留、罚款。
赵良善称,上述男子以虐杀动物达到控制女方情感的行为,无异于家庭冷暴力行为,女方选择报警的同时,还可以此为由提起离婚之诉,要求解除婚姻关系,赔偿精神损失等。
不过,单就虐杀动物这一点,赵良善表示,我国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。有些人虐待动物并刻意发在网上,涉嫌寻衅滋事,若刻意虐待他人的动物,涉嫌故意毁坏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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